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,我突然死心了。原来多年的痴恋,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。昨天晚上,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。好巧不巧,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。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,一遍又一遍地加他,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「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」这些字眼,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。加了整整一晚。天刚蒙蒙亮,雨停了,我也不爱了。...
从酒吧出来,也败了玩乐的兴致。
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。各回各家,她找她妈,我继续睡觉。
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,问就是我没妈。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,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。
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,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。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,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,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。
从那之后,我很惧怕雷雨天。
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,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。
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,是简笙的助理。
犹豫再三,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。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。
简笙的助理姓顾,三十多岁,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,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。
「胡秘书,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。」
一板一眼的说辞。
我这个秘书的职位,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。
说是秘书,其实就一花瓶,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。
连跟着应酬、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,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。
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,我从没被他承认过。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,那里面唯独没有我。
「不好意思顾哥,」我客客气气地回他,「我跟简总讲过的,我不干了。」
话音刚落,电话那端传出「啪」的一声脆响,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。
我想,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,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。
摔了就摔了吧,已经无所谓了。
睡过一觉,头发的卷有些散开,对着镜子梳了半天,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,顺便再染个色。
简单地收拾了一下,拎上包包就出了门。
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。四季如春,鲜花遍地。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,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。
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。
刚推开门,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,微微弯腰,客气地说了声:「欢迎光临。」
待他站直,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,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。
「好巧,又见面了。」我冲他摆手笑道。
他微微颔首,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。如春日盛开的桃花,好看的紧。
看来不是不禁逗,是太容易害羞。
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。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,他便离开,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。
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,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。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做完头发,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,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,也算得上一种缘分。
环视了一周,没发现他便做了罢。
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。